(热点)沧州市公安局 群众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的奖励办法
本篇文章463字,读完约1分钟
群众举报非法烟花爆竹线索的激励措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规定,市区内京台高速、石黄高速、沧浪(京沪)高速周边地区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为了依法打击非法烟花爆竹,鼓励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烟花爆竹线索,及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一、奖励标准 举报我市禁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经调查核实的,对举报人奖励500元。 二、举报方式 1.打110举报; 2.向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举报; 3.微信举报。通过扫码登录沧州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传相关照片、文字等信息。 三、领取奖金的方式 (1)如果打110举报,举报人可以选择去公安机关或者提供微信号转账领取奖金; (二)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向当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 (3)通过微信举报的,通过微信领取奖金。 如果很多人举报同一个线索,经调查核实,第一个举报人原则上会得到奖励。 2017年11月29日 沧州市公安局沧州市公安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二维码。 扫码登录或直接登录沧州公安,点击微警,点击非法线索举报并填写举报内容,上传照片,点击提交。
标题:(热点)沧州市公安局 群众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的奖励办法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河北沧州明珠网为网友以专注态度和专业精神,向广大网民提供最新、最快、最全面的沧州新闻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沧州明珠网的编辑将为您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