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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下午,一声命令,轰鸣的大型起重机拖着大锤向走私车辆相继相撞,总文件值超过550万元的182辆走私车全部被粉碎。 是珠海市近年来销毁最大规模走私车的行动。 (《成都晚报》1月25日)
看到这个信息,主办方可以理解让罪犯发抖的决心和魄力。 但是,整齐的东西,特别是有采用价值的东西,如果破坏的话就会被破坏,可能会变得遗憾。 这些车辆可能有
安全问题,不是不值得回收吗?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不要拍卖这些物品,也不要用别的方法继续发挥作用。
笔者认为有利用价值的违法品不应该公开废弃。 事实上,厦门远华事件的涉案物品,对李真留下的受贿物质,我们不是采取拍卖等形式吗? 从经济立场和法律立场来看,都不应该有大的课题。 这样公开销毁,虽然使犯罪发抖,但却让大众心痛。
走私犯罪者有罪,但走私的车打击的不是无辜走私的车而是犯罪者。 有些人经常让两者“连坐”,以等号标明打击罪犯和销毁走私物质,就像公开销毁走私物质一样打击走私分子。 实际上,根据我国法律,走私物质被执法机关没收后,性质就变成了国家财产,如何处置这些财产,与走私分子无关。
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刚性规定没收物质的价值鉴定、保管、处置、流程、采用等,规范执法行为。 (活报)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时讯】公开销毁汽车吓唬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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