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39字,读完约1分钟

9月24日下午,《深圳市职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广东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 《条例》比较了多家公司在工资支付条件、时间和标准方面各自行为的现象,规范了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打击了工资拖欠、扣除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条例》,使用者依法取消破产、解散或清算的,清算组必须按照

关法律规定的清算顺序,首先支付未支付的员工工资。 比较工资拖欠现象最频繁的建筑业,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公司等单位非法承包工程,或承包给没有工商注册没有雇佣主体资格或没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组织或个人,由该组织或个人从事 用人单位扣除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应当全额支付职工工资,向职工支付拖欠或者扣除工资总额的25%的经济补偿金。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时讯】最大限度保障员工权益 深圳工资支付有了新条例

地址:http://www.czndmm.com/czxw/13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