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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网上新闻公开了2004年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员工的录用事业结束,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成为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关心的问题。 据市人事局介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施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实施试用期工资标准。 根据省人事厅的有关文件,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由试用期的临时工资、职务(岗位)补助金和其他福利补助金组成。 试用期工资根据本人学历和就业年限的不同,明确每月在474元到792元之间,其中就业年限在4年以下(包括当年大中专业毕业生),临时工资标准
为:大专474元,本科499元,双 其职务(岗位)补助金和其他补助金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时讯】2004年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工资标准明确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实行等级工资制,其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和等级工资四个部分组成。 基础工资统一为每人每月230元,工龄工资按每名员工1元发放,职务工资和等级工资根据本人具体情况明确:对原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试用期届满后根据其任意职务 从各类学校毕业生直接录用的人员以明确的职务、等级领取相应的工资,职务前的职务工资和等级工资在本人学历水平上不明确。 其中,大专学历职务工资为科员一级( 157元),等级工资为十四级( 133元)。 本科学学历职务工资为科员2级( 173元),等级工资为13级( 158元)。 双学士学位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职务工资为科员4级( 205元),等级工资为13级( 158元)的硕士职务工资为科员5级( 221元),等级工资为12级( 190元)。 研究生职务工资定为副主任科员4级( 254元),等级工资定为11级( 231元)。 其职务(岗位)补助金和其他补助金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时讯】2004年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工资标准明确

在乡镇等基层单位录用工作的遴选人员后,机关不执行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职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与本公司同类人员直接明确工资待遇。 (记者刘海玲)责任:孙玲姿源:今天早上6点

来源:沧州明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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