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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中心的首要职责是负责所有地区省直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和石油管理部职责范围以外的机构、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 制作住房公积金的归
集,采用计划,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批准批准组织负责计算缴纳、提取、录用员工住房公积金等情况的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和采用。 监督负责编制录用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中心、管理部的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
现在属于省级财政资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省级中心办理,公司职工在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李莎(云南日报)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时讯】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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