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广东民安证券企业原副董事长挪用资金9310万元
本篇文章781字,读完约2分钟
在广东民安证券经纪企业前副理事长杨庚的主持下,几个该企业或相关企业的高级员工实际转移了企业的9310万资金,用于其他经济交流或个人费用。 这个事件的主犯周立农前几天被福田区法院一审判处8年徒刑,杨庚君现在也在逃。
周立农的头衔多得令人眼花缭乱,有广东民安证券经纪企业的董事、广东粤丰泰投资企业、全资产管理企业、上海明安实业企业法人代表兼理事长等。 其中,全企业是民
安证券经纪企业的股东,民安是粤丰泰的股东。 在剩下的该案件犯中,孙斌是民安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部的经理,杨永红是粤丰泰企业的总经理,黄培茂是民安上海淮海西路营业部的总经理,范群是司机。
5人多与在逃的杨庚君有关,杨是几位高手,孙、黄是多年的朋友和过去的同事,2人由杨介绍、推荐从事民安证券。
在杨指挥下,几个人将深圳市建设集团财务企业委托全企业理财的5000万元、粤丰泰企业的2510万元、民安淮海西部营业部的1800万元转移,偿还债务或个人费用,各买了一辆宝马和别克君威轿车。
他们挪用巨资没有民安董事会决议,理事长的许可也没有顾客的许可,完全是擅自“决定”的。 根据民安证券“高层”发行的证词,对这笔9310万元资金的运营一无所知,几个案件犯无权决定相关业务,严重违反和违法行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地发现企业杨庚君在利用职务,指示周围人不要返还企业资金3个月以上,通报公安机关,周围人从2003年6月到10月被逮捕。
在这个案件审判中,案件犯主张自己在杨庚君和周立农的指挥下,证券业现在的操作普遍不规范,主张自己违反但不构成犯罪。 福田区法院经过审理,周立农和杨庚认为,作为企业管理者,是利用职务便利,超越职权,避免财务监督管理,向别人转移企业资金录用,还是以个人名义借给别人录用,金额巨大。 其他几个案件犯即使知道有关筹资不符合规定,也在杨的指令下实施或协助挪用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的罪。
标题:【时讯】广东民安证券企业原副董事长挪用资金9310万元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河北沧州明珠网为网友以专注态度和专业精神,向广大网民提供最新、最快、最全面的沧州新闻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沧州明珠网的编辑将为您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