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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发现校园欺凌行为,请举报

来源:沧州明珠网作者:力洁玉更新时间:2020-11-03 05:06: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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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现校园欺凌行为,请举报

日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预防和整治校园欺凌等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称,自7月30日起,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组织专项行动,维护校园安全,整治校园霸凌行为。

通知列举了一些校园欺凌行为:

在阶级和其他集体中的歧视、孤立和排斥;

多次威胁、辱骂、嘲讽特定学生;

多次索要财物;

多次损坏或污损特定学生的文具、衣物等物品;

殴打、体罚、污损身体等行为;

记录、记录和传播欺凌过程的文本、音频和视频等信息;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欺凌行为。

根据通知,社会各界和学校应及时制止和纠正欺凌行为,并及时报告。不构成犯罪的,由教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具体情况和危害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部门将查处违反规定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商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服务场所等不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以及在校门100米范围内经营的小摊点。

群众发现校园霸凌等校园安全问题线索,可以向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举报。举报电话是2170732和3170667。

标题:(热点)发现校园欺凌行为,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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